立法會殿堂上,一句「臘腸算不算預製菜?」的戲謔反問,暴露了官員對民生關切的輕慢。謝展寰局長以「國際無統一定義」為由,拒絕規管預製菜標示,實乃以虛代實的卸責之辭。
▎定義之爭,難掩知情之需
謝局長若將傳統醞製的「臘腸」與工業化生產的「即食咖喱」混為一談,猶如將「未榨汁生果」等同於「濃縮還原果汁」。事實上,內地市場監管總局早在2023年已明確定義:預製菜是「以食用農產品等為原料,經工業化預加工,加熱或熟制後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」。此定義精準捕捉預製菜的核心特徵—— 工業化預加工與需二次加熱。消費者豈能無權知悉:餐盤中的菜肴來自廚房還是工廠?
▎規管非不能,實不為也
「定義困難故不應規管」之說,實為倒果為因。若依此邏輯,現行所有食品標示制度也可廢除。內地已將預製菜分為「即食、即熱、即烹、即配」四類,歐盟亦對不同加工度食品實施分級標示。香港作為國際都市,何以不能參考?所謂執行困難,不過是業界抗拒透明的託詞。現有《食物及藥物(成分組合及標籤)規例》稍加擴展,即可涵蓋預製菜標示,何難之有?
▎安全風險豈容模糊
部分預製菜保質期長達一年以上,其添加劑使用(如亞硝酸鹽)與反覆加熱導致的營養流失問題,與新鮮烹製菜肴存在實質差異。謝局長稱「標示無助安全」,猶如說「藥品成分已標,故無需區分處方與成藥」—— 殊不知資訊透明才是風險管理的基石。消費者步入食肆,有權根據自身健康狀況(如高血壓患者需控制鈉攝取)做出選擇。
▎與其詭辯,不如務實推進
與其糾纏「臘腸是否算預製菜」的文字遊戲,不如務實推行三軌並行:第一,分級標示區分「中央廚房製作」與「現場烹製」;第二,優先規管學校、醫院等集體供餐場域;第三,參考中國大陸《預製菜生產許可審查通則》,建立本地化標準。若繼續縱容商業利益凌駕公眾知情權,香港「美食之都」的美譽,恐將在模糊標示中逐漸鏽蝕。
「臘腸算不算預製菜?」—— 問政當以民生為本,而非淪為詞藻遊戲。謝局長還記得為誰把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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